親愛的投資人,您好:
提醒您,辦理當日沖銷前應注意自身投資風險,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若您有前月份當日沖銷交易累計虧損達您單日買賣額度或當日沖銷額度二分之一時,本公司將依規定暫停您的當日沖銷交易,待您提供適當財力證明,並經本公司重新評估及審核單日買賣額度或當日沖銷額度後,方可再進行當沖交易,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臺銀證券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