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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4/11/19
新聞文章

擷取交易所創新版.PNG 

公告:證交所創新版放寬交易制度相關訊息

轉知:開放創新板股票自114年11月17日起得列入當沖交易標的
為配合政府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證交所積極打造資本市場成為「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規劃相關精進及配套措施,再次鬆綁與調整多項法規,並預計於114年12月底前陸續實施。
股票市場精進措施首波為開放創新板股票當沖交易,金管會114年11月13日金管證交字第1140385177號令,刪除創新板上市股票不得列入當沖交易標的之限制,並自114年11月17日實施,證交所創新板上市股票自114年11月17日起得進行當沖交易。交易所創新板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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