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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1/4
新聞文章

​自109年3月23日起所有證券盤中全面實施逐筆交易,逐筆交易時段,委託價格除限價外,新增市價,投資人以市價委託無須指定價格,每次撮合前,市價委託按證交所營業細則所訂原則轉換參考價格,並視為其申報價格。為避免投資人與現行漲停買進委託、跌停賣出委託混淆,且市價當日有效單(市價ROD)未能全部成交,剩餘市價委託將依前述規定隨時轉換,價格將隨著市場報價在當日漲跌幅範圍內任何價格成交,具有一定之風險。